省内各高校: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批示精神,落实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〈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辽委办发[2014]18号)要求,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,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,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“择优推广计划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“三进”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,充分发挥各高校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立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水平,增强教学效果,推进各高校大力探索教学方法改革创新,总结宣传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成果,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,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“择优推广计划” (以下简称“择优推广计划”)。
二、建设目标
用五年左右的时间,遴选和培育20-30项教学方法新、教学效果好、受学生欢迎的省级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。通过这些项目,培养一批创新教学方法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教学团队,深入推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树立先进教学理念,增强改革创新意识,提高教学创新能力,切实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、感染力,使之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、终身受益、毕生难忘的优秀课程。
三、遴选条件
1.创新性。能结合教学环境、教学对象等发生的变化,围绕教学理念、手段、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,能够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,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开创性。切忌庸而常。
2.应用性。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,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,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,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、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,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。切忌大而全、虚而空。
3.理论性。能从教学方法论的角度,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、概括,初步形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。切忌流于形式、简单的经验总结。
4.影响力。已在本校乃至全省产生一定的影响,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,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、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,在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。
四、遴选程序
以高校为单位组织申报;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;评审结果在辽宁省教育厅网站和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网站公示,公示无异议纳入项目建设。其中,特别优秀的项目,按照规定限额向教育部推荐。
五、组织管理
入选项目实行省、校两级管理。
1.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负责“择优推广计划”的遴选、指导,推动“择优推广计划”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。
(1)组织评审。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,确定“择优推广计划”入选项目。
(2)政策支持。根据各承担“择优推广计划”团队推进相关教学方法改革、开展研究、组织培训、示范引领等各项工作情况及成效,经过评估后以适当方式给予政策支持。
(3)动态管理。每年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、工作进展及成效等进行检查,如建设成效不明显,未能达到预定目标,则实行退出机制。
(4)宣传推广。坚持边建设、边总结、边推广,推动建设效果好的团队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供推广示范的经验,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。
2.项目所在高校负责项目实施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管理。
(1)团队建设。遴选理论水平高、教学能力强,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,配备相对固定的团队骨干成员。
(2)统筹协调。动员学校各方面力量,运用学校有关资源,支持相关团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,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。
(3)项目管理。组织团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,明确时间进度和目标任务,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六、材料申报
1.申报范围和数量。凡符合遴选条件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均可申报,每所高校限报一项。
2.申报材料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(见附件)。
在填报申报表时,应在“申报项目基本情况”的“工作基础摘要”栏目,写清该方法在本校如何实施,有怎样的体制机制保障,总结形成了哪些较成熟的可供推广的经验等。
3.申报时间和方式。请各高校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表(一式三份)寄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,并将其电子版传送至指定邮箱。如有相关文字、图片和视频支撑材料一并报送。
联系电话:024-86896417,86904599
联系人:唐尧,李洪军
电子信箱:szc024@126.com
通讯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-1号,辽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,110032
附件: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 择优推广计划申报表